一般民眾使用後之口罩視為一般廢棄物,應丟入垃圾桶妥善收集處理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兼任資訊    


張貼日期: 2020-03-31 22:45:20  點閱:352


主旨:檢送「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應丟入垃圾桶」宣導圖卡,請貴校協助宣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109318日彰環廢字第1090013202號函辦理。

二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一般民眾使用後之口罩視為一般廢棄物,應丟入垃圾桶妥善收集處理,避免隨意丟棄造成髒亂。

三、請貴校運用相關社群網站、跑馬燈、公布欄、相關出入口等位置,宣導「使用後的廢棄口罩清勿隨意丟棄,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,請丟入垃圾桶」。檢送「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應丟入垃圾桶」宣導圖卡,作為宣導使用。


附件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