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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宣導


張貼日期: 2024-12-02 16:54:42 點閱: 645 (766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宣導 的代表圖片

主旨:為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一案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府113年11月20日府交管字第1130452512號書函並交通部113年11月20日交路字第1135016137號函辦理。

二、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爰為積極擴大 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,敬請民眾知悉相關訊息(尤以外籍人士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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